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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一战后的德国是如何复兴经济的

已有 252 次阅读2016-3-8 14:17 |个人分类:经济| 德国经济, 如何



原名:纳粹是如何复兴德国经济的


2016年03月08日 19:07 海外视角
https://www.powerapple.com/news/li-shi-jun-shi/2016/3/8/2614088.html

希特勒纳粹政府之所以能够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并在战争初期取得辉煌的战绩,与其在战前大力振兴德国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摘自内蒙古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论纳粹德国的经济发展(一九三三至一九三八年)》,作者丛金龙。

希特勒御用摄影师镜头中的第三帝国

一、消灭失业

希特勒政府通过一些强制性措施逐步解决了失业的问题,基本兑现了“面包和工作”的承诺。他执政第一年失业下降三分之一,在十八个月里,失业被消减了六成。学者西尔弗曼对希特勒政府消灭失业的壮举评价道:征服失业的功绩要比后期闪电战中所取得胜利更为显着,这也为其政权的合法性提供了最强有力的支撑。

首先,希特勒通过扩大财政支出解决就业问题。

一九三三年六月一日,出台了“第一莱因哈特纲领”;一九三三年九月,出台了“第二莱因哈特纲领”,其中把五亿马克津贴用于维修住宅和农业用房,提供三.六亿帝国马克的利息偿付券,同时对私人经济进行资助和减税优惠,增加对铁路邮局的投资,扩大紧急救助工作。截止一九三四年底,推进就业项目共创造了九十九万个工作岗位,这还不包含一九三三年四月房屋维修项目创造的七十五万个岗位。希特勒政权在最初两年内至少拨出了五十亿帝国马克,相当于年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4%用于促进就业的项目。不到一年,失业减少了三分之一,即从六百万人失业减少到四百万人。

其次,限制已婚妇女就业,鼓励妇女回家专营家务。

希特勒提出,妇女的地位在厨房、教堂和床铺上(即过所谓“三K”生活)。希特勒说过:“妇女则应呆在家里,操持家务,其最大的职责就是为帝国生育后代”;“如果说男人的世界是国家和民族—他们的奋斗、他们的理想都将投入到为社会的奉献之中,那么妇女则处于一个相对较小的世界中。对于她们来说,她们的世界就是她们的丈夫、家庭、孩子和家……如果小的世界不稳固,那么大的世界也将无法存在。

我们不能认为妇女侵犯男人的世界是正确的。我们认为这两个世界的互补是十分必要的。”希特勒还宣称:“国家必须把种族放在一切生活的中心”;“不给国家生养健康子女,必须认为是不可宽恕的……在这种事业面前,个人不能有自己的愿望和自私心,而只有绝对服从。”

于是,政府规定向年轻夫妇提供婚姻贷款,只要女方保证婚后不就业,生满四个孩子后,贷款便无须归还。鼓励妇女去过专门同儿童、厨房、教堂打交道的生活,从而减少了就业压力。这项规定不仅导致了工作岗位的大量空出和结婚率的上升,而且还导致了出生率的上升。许多父母出于感激之情,为自己的子女取名“阿道夫(Adolf)”。

另外,在一些专业领域,希特勒采取了严格的限制妇女就业措施,己婚的女性医生和公务员被强行解雇,妇女不得担任法官和检察官。希特勒认为:“妇女不能够进行有逻辑的思考和进行客观的推理,她们只会被情感所左右”。纳粹政权还大张旗鼓地发起宣传运动,对妇女们喊出这样的口号:“好好练习家务活,这样就必定赢得男人的喜爱!”“离开工作间和办公室,你真正的生活属于家庭!”“不要参加工作,而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妻子!”希特勒说:“在第三帝国中,每一个德国女郎都可以找到丈夫。”

据统计,在工厂里的女工从一九三三年三十七%下降到一九三七年的三十一%。但是,自一九三七以后,由于军事工业发展,劳工极度短缺,许多妇女又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截止一九三九年,德国大约有七百万妇女占据蓝领和白领岗位,占同期德国工人总数三分之一,而英国为二十六%,美国为十八%,德国妇女从业人数还是非常多的。

第三,大搞基础设施建设(民用和国防工程),包括修建公路、飞机场、兵营、齐格菲防线等。

在这些工程建设中尽量以人工代替机器操作,甚至在机器劳动比手工劳动快得多的地方也宁愿让五十人用铲子挖掘,而不愿使用一部挖土机。仅高速公路和齐格菲防线这两项大工程便直接间接地吸收了四百万劳动力。通过工程建设,德国人的居住条件大幅改善。德国政府的城市规划中要求每个城市(甚至延伸到小镇和乡村)都建造自动化的地下停车场、众多的自由贸易中心、公园以及绿化区。希特勒曾亲自向各级政府下令,哪怕是最简陋的市镇都要多少有点文化和美感,然后逐年提高德国人的生活水平。

特别是在军备部长弗里茨.托德控制下,三千公里的高速公路在一九三三至一九三八年之间完成。它为七万人提供了工作,并重新使汽车工业具有了活力。一九三六年,借助柏林奥运会在柏林举办,德国修建了当时世界上最现代化的体育场。希特勒说:“如果你把整个世界作为你的客人,你就会以最好的一面介绍你的国家。如果你建造体育场,你就要把它建设为这一宏伟新体系的永久标杆。”

第四,通过扩军和实行劳动义务制解决失业问题。

希特勒说:“军队是最高和最后的国民教育……从军以后,青年就变为成年人了。”一九三五年三月,德国推行普遍义务兵役制,计划扩军三十六个师,而到一九三九年己达到九十八个师。此外,还实行劳动义务制。一九三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德国政府颁布“国民劳动服役法”,宣布成立帝国义务劳动军,并且规定十八岁以上的年轻人承担六个月的劳动义务,男子年满十八岁必须服半年劳役,女子年满二十一岁要服三个月劳役。

为了配合义务劳动,纳粹政府于一九三五年二月颁发了工人身份证,劳动局长西鲁布承认:“用工人身份证来控制二千万工人是动员劳动力的最重要办法。”一九三八年,德国又颁布了“普遍义务劳动”法令,把大批劳动力驱使到边境构筑防御工事,建设国防公路等战略工程。这种“义务劳动”不仅包括壮劳力,而且还推广到老人、妇女、儿童、外侨、手工业者、商人、自由职业者和各种专业工人身上。到一九三九年,先后参加义务劳动的男青年为二百五十万人,女青年为三十万人。

此外,党和国家的官僚机构还大幅扩招公务员,从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九年,国家机关中的官吏和职员人数增加了一倍多,占全国自食其力的居民总数的十八.四%。纳粹还对共产党人、犹太人实行关押、流放或免除公职,空缺出的职位由失业者去补充,这也对失业率下降产生了作用。

据统计,一九三三年的德国失业率为二十%;一九三四年为十二.五%;一九三五年为九.六%;一九三六年为五.七%;一九三七年为二.五%;一九三八年为〇.九五%。而英国在一九三八年仍有一百五十万失业工人靠救济生活。当然,过分就业是建立在绝大多数就业者的工资缓慢上升基础上的。从布吕宁政府开始,德国当局就认为,德国真正的工资是过高的,必须消减以让企业有利可赚和提高竞争力;否则,过高的薪资意味着更高的失业。一九三三年,德国的工人工资仅相当于一九二八年的七成、一九三四年的七十五%、一九三六年的八成,一九三八年上升到一九三三年八十五%。当然,许多任务作岗位空出,是因为政府将犹太血统的德意志人从这些岗位驱逐了出去,他们的经济活动被完全禁止,其财产也被剥夺。

我国学者丁健宏指出:“德国的劳动失业人数,由于世界经济的普遍复苏,加上这些『反失业』措施,从纳粹上台时的六百万降为战前已完全『消失』。被希特勒政权大肆鼓吹的『消灭失业的经济奇迹』,实际上是一种半军事化的劳动强制,是对工人阶级加紧控制和向军事化过渡的措施。”

二、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九三二至一九三三年度至一九三八至一九三九年度,德国税收由六十八亿马克猛增到一百七十七亿马克,六年实收税款六百多亿马克。从而,使国家有能力通过积极财政政策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以振兴经济。

首先,控制消费、投资和劳动市场。纳粹经济政策最显着的特点,就是用大规模的政府开支和公共投资计划来刺激需求和扩展收入。直接通过加大政府采购和鼓励消费进行刺激,并且减免税负和提供补贴。纳粹德国之所以能在货币基本没有贬值、群众生活没有受到明显影响下贯彻庞大的扩军纲领,是因为他们将现有的德国市场经济逐步地转变为受干预的经济。干预范围主要有:控制消费、投资和劳动市场。

政府投资自一九三三年到一九三八年增长了三倍,投资占GNP比重由18.9%提高到33.5%。总体说,政府开支水平很高,相当于二十年代的二倍;最主要的开支增长是由公共投资和国家直接或间接刺激政策引起的。

国家通过控制外汇,执行卡特尔协议或者农业价格政策,管理进口和国内生产的原料,进一步影响产品成本;一九三七年以来规定使用统一的会计账薄和成本计算体制,方便了国家的监督。德国的经济繁荣是在价格相对稳定条件下取得的,私人价格消费指数在一九三二至一九三四年和一九三六—至一九三八年之间仅增长了四%,而一九三三年到一九三八年工业生产增长了八十九.〇六%。一九二八至一九二九年萧条前的记录在一九三五年即被打破。

自一九三三年起,国家对物价进行了干预,以避免货币贬值和通货膨胀,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经济和社会后果。比如,一九三五年,世界原材料上涨五.三%,而德国却下降了〇.一%。大部分销售价格受到管制,是强加给资本家的,目的是制止销售商在日益缩小的市场上相互竞争而引起销售价格下降的趋势。工资干预成为控制成本的重要因素,即规定了劳动力的固定最高工资额。纳粹政府还推行“雷法制度”,即工时不断延长,劳动强度不断增加,工资要按照规定的工人动作时间定额与机器转动的时间定额来规定;如果工人超额生产了产品,便降低包件工资,以迫使工人不过分的紧张而做更多的工作。

消费在德国受到了抑制,工薪家庭食品消费在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是下降的,即便是消费量增加的食品也仅限于便宜的黑麦、土豆、黑面包等。

控制投资的方式是通过干预资本,将资金引导投资到所希望的方面去。早在一九三三年,国家即己开始保留资本市场的资金,作为长期贷款之用,而私人经济界只能依靠自己筹措的资金和银行的短期贷款,其利润分配限制在六%,从而迫使企业将他们的盈利用于再投资,或者用自己筹措的资金扩大企业。在一九二八年,毛投资占国民收入的十八%,到一九三六年投资占到二十七.五%;一九三三年到一九三八年四十五%的毛投资都是由政府基金支付的。

国家以增加非财政性的措施制止私人经济从事政府所不希望的活动,运用胡萝卜和大棒混合政策推动私人资本流向政府期待的地方和领域,并且其投资水平和幅度始终高于公共投资。为了监督投资,企业的成立与扩大都需得到国家的批准。政府很少能容忍蔑视法令的行为,对难以制止迫切要求扩建且不甚关心个人福利的企业主,通过减少进口原料的分配以及不断减少劳动力使他们循规蹈矩。

国民收入和就业水平随着政府开支的增加而变动,但看起来要滞后一些,这就是凯恩斯所倡导的用政府开支来增加收入理论的具体体现。纳粹政权上台一开始,中央、州、地方当局的公共支出就大大增加,一九三七年为一九三三年的两倍。公共支出的赤字从一九三三年的四%增加到约为一九三五年的二十二%,此后两年有所下降,在一九三八年又超出二十五%。由于这笔支出而刺激起来的经济复苏以投资景气的形式出现,在德国是史无前例的。

截止一九三八年六月底,累计公私投资总额(折算成货币相当于七百三十二亿马克)超过一九二九年以前六年的近六十个亿;而且,投资景气首先和建设及建筑业的极大扩展有关:从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八年,公共建设(即建筑党部大楼、体育场、道路、运河、机场和要塞)实际上几乎增加了三倍,而一九三八年的私人建设达到了同一九二九年一样的水平。

在调整劳动市场需求措施方面,主要包括废除过去关于增加劳动强度的规定,增加和提高劳动效率。从一九三七年起,几乎全部废除了迁徙自由和就业自由,通过改进学徒的培养工作、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以及类似措施克服缺乏专业工人的困难。

德国对劳动力采取了一种强制性和压迫性的管理,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没有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希特勒上台后采取了很多措施,规定劳动力的供应由劳动局安排,不许企业以高工资招聘工人,成立和扩大企业要经国家批准。一九三四年一月,纳粹政府发布了“国民劳动条例”,其第一条规定:企业主是企业的领袖,职工应作为所属成员共同在企业中工作,以达到企业的目的,工人必须“忠于企业领袖”。

同时,为了加强对工人的管理和使用,一九三四年五月更以法律的形式严禁工人自由调换工作。一九三五年二月,又在全国企业中采取了“工作簿”制度,规定每手工人必须向劳工部门领得一本工作手册,在手册上注明其工种、技术水平和就业情况等交给资本家。没有“工作簿”者不能就业。一九三六年,纳粹政府接连发布了七项关于确保最重要工业部门得到劳动力的命令。

一九三七年二月十一日,纳粹政府干脆发布法令,将某些种类的工人限定在当时工作的工厂,不准移动。这样,纳粹政府可依照自己的计划,不断实行劳动力的再分配,把劳动力从平时工业部门调到战时工业部门中。工资也不再由劳动“集体合同”确定,而是由“个人合同”确定。一九三六年六月,纳粹政府正式颁布法令,冻结一切工资,允许劳动局长在现行工资水平“可能影响执行四年计划时”而降低工资。一九三八年七月,又发布法令严禁提高工资,同时还禁止发给加班加点的津贴费,使工资水平倒退到一九一三年的水平。按照官方公布的有关指数,从事采矿业、工业和运输业的工人的名义小时工资由危机最严重的一九三二年的八十二(以一九二九年为一百),下降到一九三九年的八十。此外,还要从工资中扣除大量苛捐杂税,如所得税、失业、健康和残废保险税、人头税、劳工阵线会费、对帝国各种慈善事业的捐献等。

三、扶助外贸

从上表看,德国外贸始终不景气,一九三三年出口仅是一九二八的三十九%,到了一九三八年也没达到一九三二的水平。面对世界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德国别无选择,只能进行贸易保护。进口被限制在粮食和原材料等有限的项目上,凡是国内能生产的尽量由国内生产或替代。为了扩大出口,国家支持资本家为获取新投资市场而斗争,乃至诉诸武力,使用军事手段。在德国并不存在国家对外贸的垄断,除了某些产品,特别是谷物以外,对外贸易一般由私人资本经营。纳粹德国对外贸易的重点是战略物资的进口。为了保证进口,政府又大量提供补助金和提倡对外倾销政策,以使进出口平衡。从一九三五年起,德国的外贸连续三年出超。

四、紧缩银根,强化金融创新

首先,加强对外国资本的管控。

在一九三三至一九三四年间,德国把贸易和国际支付列入国家监管目标。一九三四年九月,正式建立对国际交易的全面监管,这一体制被称为“新计划”。根据规定,进口必须办理许可证,资本不能随意流动,在德国外资所赚取的利润被冻结在账户上,且仅能用于购买德国物资和服务或用于进口急需的粮食和原材料。

德国对外国投资的控制使国际资本的影响由于以下两个原因而呈现扩大趋势:

一是限制转移外国资本,使外国债权人相继把还给他们的款项变成了投在德国企业中的合资;

二是外资企业也和德国企业一样分担着生产军用物资的任务。

其次,实行新货币政策。

为制止德国货币地位的迅速恶化,纳粹政府于一九三四年三月二十四日颁布了管理外汇和进出口贸易的政策。同年九月实行的“新计划”取消了旧的外汇管制措施,建立起对外贸的严格管制。为了减少贸易的入超和避免马克的进一步贬值,“新计划”宣布严格控制外汇的使用,规定任何人如用外汇在国外付帐,必须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发给“外汇特许证”。德国不是通过帝国马克的贬值,而是通过加强外汇管理,减轻了对德国支付平衡的压力。纳粹政府还设立了“全国外汇分配局”,并在各地设立分局。

为了尽量减少外汇的使用,“新计划”规定外贸应实行清算协定的办法,即进口商不用外汇而用马克付帐;这笔款记入清算帐内,而出口商所得之款即从这个清算帐内提付。如果输入与输出不等,则在清算帐内记明清算协定之某一方应收对方之款若干。这种差额在最后结算时,或由债权国减少其对债务国的输出,或由债务国增加其对债权国的购进。用这种实际上是以货易货的办法,既避免了外汇的流出,又打开了对外商品输出的市场,增加了这些国家对德国经济的依赖。到一九三八年,德国同二十五个国家(大部分是东南欧国家)订立了二十八个清算协定。一九三六年十二月,政府颁布的一项法令宣布:凡故意存留外汇不缴清或企图以任何违法方式输出资金者均处以死刑。

新货币政策的最大受害者是世界上最主要的黄金供给国美国。美国政府严正声明其国外贸易决不能因德国新发明的易货制度而受到损害。德国实行新货币政策后,经济繁荣,失业率降到零。一九三七年,英美法等国再次发生经济危机,而德国经济仍在高速增长。

第三,健全银行监管。

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四日,纳粹德国公布银行法,规定国家不得操纵银行,即使帝国银行也不许操纵,只允许帝国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对其他银行进行“控制”。同时,为使储蓄者恢复曾因危机而动摇的对银行的“信任”,固定了库存现金与存款总额之间的最小比值。就储蓄所库存现金而言,最小比值为其存款总额的一成;就第二类库存现金而言,为存款总额的三成。这项法律还规定储蓄所应将其收存的绝大部分存款用做国家基金,并将其信贷业务限制在手工业和小工业的范围之内,从而减少了储蓄所与银行之间的竞争。这项法律还为开展信贷业务确定了各种规则,其中一条是禁止银行发放与其财力不成比例的贷款。根据这项法律,创建了一所“避险中心”,负责收集各个重要贷款人的情况,银行一旦同意给予某借款人一百万以上的贷款,则有义务将此事通知避险中心,以免一个借款人以同一担保得到好几家银行的贷款。

根据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四日的银行法,还设立了一个检查局。该局与帝国银行并立,由帝国银行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及财政部长、经济部长、农业部长和内务部长组成,权限由原先仅负责监督信贷机构,扩大到监管各储蓄所及其转账中心。

第四,加强外汇管制。

为避免使外贸结算出现赤字,纳粹政府要求企业在国外销售所得的外汇交付给帝国银行。例如,英国进口德国商品必须向帝国银行支付货款;帝国银行则用马克卖给支付德国的出口商,而英镑保留下来,以便用帝国马克卖给德国进口商,供其购买英国商品。

第五,对进口进行管理。

德国实行进口许可证和限额制度。一九三四年三月,帝国银行突然决走全面缩减进口民用品的外汇限额,并且尽可能推迟向进口商提交为其所需的外汇。此外,通过法律授权经济部长兼帝国银行行长沙赫特博士,为进口棉花、羊毛、有色金属、橡胶、木质纤维和油料作物设立进口监督机构,以监督原料的发送工作。为减少外汇赤字,德国于六月十四日宣布对中期和短期债务的汇兑全面延期偿付。面对多国要求清偿的要求,德国对进口总额将在不同种类的进口商品之间根据它们对经济的重要性大小进行分配。此后,分配给那些被视为“生死牧关的”商品进口限额最大,其他商品视“生死牧关”程度高低,越低进口限额就越小。为推行限额制,设立了许多进口监督机构。一九三四年底,此类机构达二十五个,其中重要的是负责进口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矿物油、化工产品和工业润滑油等产品的机构。

第六,松财政,紧货币。

一九二三年曾参加币制改革的沙赫特再次显示了其“金融奇才”的能力。他赞成凯恩斯关于国家干预和刺激需求的理论,但在具体做法上采取了一套独特的方针:松财政,紧货币。

松财政,即由国家大量投资,兴办公共工程(修筑道路,兴建机场、建造住宅,改良农田等),以刺激需求。这些非生产性项目的投资,既繁荣了经济,又不会加重己有的生产过剩。

紧货币,就是采取以借债为主的筹资方法,严格控制货币流通量。

首先,吸收游资和发行公债,筹集资金,发展生产。

一九三三年三月,国家银行总裁沙赫特提出采取发放商业汇票等办法筹集资金,由一个冶金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汇票,其有限期为五年,由国家银行保证兑现。到一九三八年,又发行了价值约一百二十亿帝国马克的期票,可以用于流通,既起到货币的职能,也可用作抵押的证券,这等于直接增加了货币量。

此外,帝国政府发行了总计约八十亿帝国马克的中长期债务,长期债券是由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储蓄所)安排的,即从储户和保险者身上筹措资金。

这调动了未动用的生产因素,增加了国民收入。国家通过执行这些经济政策促进了信用膨胀,尽管这会使德国经济面临危机,但却能为发展军事工业和进行战争开辟财源。这使国家在财政方面债台高筑,一九三三年国家财政赤字为二十四亿马克,一九三八年上升到一百〇五亿。结果,德国以很低的通货膨胀率换得了经济的迅速发展。一九三七年底与一九三二年底比,德国国民收入增加了六十三%,而货币流通量仅增加了四十八%。

五、再私有化

一九三六至一九三七年,纳粹当局为弥补预算赤字,急需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再私有化进程达到了顶峰,而对那些不能盈利或只能通过损害垄断资本利益才能盈利的生产部门则促使其国营或半国营发展。

纳粹的私有化进程首先从银行开始。纳粹掌权时,国家已成为大银行的主要股东和主要债权人,其中大部分银行实际上已不再是“私营”的了。纳粹执政时期,抓紧使主要的银行“再私有化”。从一九三三年十二月起,经济部长施密特多次宣称:国家打算放弃近两年来在诸如德意志贴现银行这样的大信贷机构中占有巨额资本。此后不久,国家就向德意志贴现银行转让了二千万帝国马克的股票,并于一九三七年清理了国家在各大私营银行中的全部合资。

随着私有化进程的加快,纳粹当局使炼钢厂的合资私有化,而且使其在纺织、采煤、内河或远洋运输的合资也私有化了。一些正在蓬勃发展中的城镇企业也都退还给了资本家,通过“雅利安化”没收的犹太人财产也卖给了私人。这就使得垄断资本在工业领域,特别是在电气工业和煤气工业中加强了地位。国家给予这些垄断组织以贷款、补助金,用高两三倍的价格收买它们的股票并给予其它的财政帮助。

农业私有化的目标是实现自给自足。纳粹政权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剥夺容克地主的巨额财产,而是在一九三三年通过了一部特别法,保护小农场不被强制出售和抵债。为刺激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府确定了农场的必要产量、粮食的价格、农场工人工资以及分配农场产品的费用,通过这些措施,荒废的土地都被重新耕种,城市居民的温室里也种植蔬菜以备战争之需。

一九四一年元月二十一日,德国的《国民日报》赞扬了再私有化运动有利于私人的首创精神,认为它“总是能够很好地促使发展的各种可能性的,并能最好利用这些可能性”。

六、企业集成改组

为加强对全国经济的控制,纳粹政府强制推行“卡特尔化”,对全国经济进行改组,淘汰中小企业和手工业,加速资本和生产的积聚和集中。

首先,消灭小业主。

从一九三七年起,纳粹政府借口“清理”手工企业和小商号,陆续颁布了很多法令,责令“负担过重”及“经济上不合算”的大批手工企业和小商号停业。根据该法令,又采取了一项更彻底的措施,规定营业额达不到某种最低限度的所有企业必须关闭。法令还规定:凡因贯彻这项措施而失去工作的人,均应于一九三九年四月一日前受雇于大工业企业。这样,大资本在产业和商业中所占比重就成倍地增加了。据统计,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九年约有七十万家工商手工业企业关闭或破产。

其次,强制卡特尔化。

一九三三年七月巧日,纳粹政府颁布“卡特尔”法令规定:“如果为了企业的利益,以及为了整个经济和社会福利的利益,有必要将企业加以联合或合并,则经济部长为控制市场可将各企业联合组成辛迪加、卡特尔、康采恩,或将企业并入已有的联合组织。”结果,大量中小企业被并入垄断组织,只有被卡特尔承认的商号才能获得货物和原料。强制卡特尔化的另一措施是进行股份公司改革,大量淘汰中小股份公司。一九三七年十月,纳粹政府发布了“股份公司改革法”,规定凡资本不足十万马克的股份公司应予淘汰;而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资本额不得少于五十万马克。一九三三年至一九四一年,德国的股份公司从九千一百四十八个减少到了五千四百一十八个。

卡特尔化的结果是形成了许多实力雄厚的股份公司、托拉斯和卡特尔,它们控制了经济生活的各个部门。一九三二年至一九三七年,企业的绝对数字由三十六万一千八百六十六家下降到了三十三万〇二百八十六家,即减少了九%;同一时期,投资却大幅度地增加,劳动就业人数也大量增加。按生产和资本的积聚水平来说,纳粹德国跃居为资本主义世界的第一位。在德国的冶金企业中,一九三九年九个最大的联合企业(由九十个工厂联合成)生产的生铁占全国生铁总产量的八成,生产的钢占总产量的九十五%。生产褐煤的八个矿井在一九三九年就出产了褐煤总产量的两成左右。在电机工业中,“西门子一舒克尔特康采恩”的一个工厂就生产了德国电话电缆总产量的三至四成。在制氮工业中,“伊.格.法本化学工业公司”在莱涅的一个工厂就年产氮八十八万吨,占全国氮总产量的七十二%。

七、对国民经济强化行政监管

德国反击经济不景气的战略同美国罗斯福新政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包括实行国家赤字财政政策、贸易和货币交易的规则、重工业和基建的国家刺激计划、对银行和资本市场进行监管等。同时,国家还通过发展军工生产来加强反萧条力度。

有学者认为,德国的行政干预经济和美国的罗斯福新政、苏联的斯大林五年计划没什么区别。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九年,希特勒在经济上强化了行政性能,其经济制度被后人称作“命令经济”。为了稳定局势,纳粹政府经常援引魏玛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紧急状态法,发布管理经济的法令:

一是在经济领域推行严厉的刑法;

二是强制推行价格刑法,

三是重建外汇管制;

四是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而颁布卡特尔法;

五是在证券法、银行监管和税收豁免方面引进了银行监管制度;

六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重新规定了泄露商业机密的刑法条款。

纳粹德国的经济管理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二类:第一类是政府的经济行政部门,如经济部、粮食农业部、劳工部等;第二类是属于半政府半民间性质的经济组织系统,由原来的民间性的企业主协会组织改组而来。

一九三三年七月,纳粹政府组织成立了“德国经济总会”,成为领导经济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前国家银行总裁沙赫特总理其事。一九三四年n月,经济总会颁布《德国经济有机建设条例》,把全国经济按部门和地区进行划分,把德国经济合并为六大经济组,即工业、动力、银行、保险、贸易和手工业。在经济大组下设四四个经济组,经济组下又分三百五十个专业组和六百六十个专业小组。同时,全国划分为十八个经济大区,下设市、地区的分支机构,每个省区内设经济院。

这个条例规定,每个企业都必须按其生产品种加入各专业集团。例如,在工业集团中划分为采矿和冶金、机械制造、五金器具、建筑与建材、化学、纸张与印刷、皮革纺织服装食品等七个部门集团;部门集团之下分为三十二个专业集团,如机械制造又分成制铣、轧钢、交通器具、飞机生产等;专业集团下面分成若干个小的专业集团;同一地区的集团联合成一个地区性的集团。

上述两大机构皆统一在帝国经济部领导之下。纳粹政府通过这些从中央到地方的庞大经济调节机构,对全国经济的一切部门和领域实行全面的控制。经济集团的领导人由经济部任命,不是由经济集团自行选举决定。下级经济集团领导人由上级经济集团或经济部任命,每一行业和每个企业所需的原料、燃料、资金,每个企业的生产安排、产品销售、价格高低都由这些组织进行调节和干预。

美国学者娄文斯坦认为,纳粹经济体制是当时除苏联以外最大规模的国家计划和组织严密的经济体制。而且,在纳粹德国的经济体制中,垄断资本不受干预、但其自主行事的地位不是无条件的,而是必须服从“民族利益”或“国家利益”。垄断资本和纳粹政府自上而下地对国民经济进行双重控制,按军事化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全面的经济干预使德国工业发展速度远超美、英、法等国。

八、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纳粹德国确信,一战中英国封锁引发的食品短缺最终导致了德国的崩溃。所以,纳粹将追求农业的自给自足作为战争与延续和平的目标,对农业的监控比工业严厉。有学者认为,当时德国的经济结构像欧洲绝大多数国家一样非常落后,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口有二十九%在农业领域。为解决困扰德国的农业问题,纳粹政权采取如下措施以确保粮食安全:

一是控制农业和农产品,在“自给自足”口号下减轻国家在粮食和其它原料上对国外市场的依赖。

纳粹政府将每年的十月三日作为农民节而隆重庆祝,农民被宣称为人民力量的源泉、纯种日耳曼的祖先;农民是忠厚、虔诚、爱国、美德的化身。希特勒宣称;农民“是德国生存的力量的代表,是德国未来的代表”。纳粹党认为,“一个壮健的农民阶级之存在,乃是民族社会主义政策的基点之一”。

二是为解决粮食问题出台多项优惠政策。例如,德国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大幅度降低化肥价格并减少农业税收、国家给予地主和富农以财政保证,给其贷款,减免其赋税。

据估计,用在这方面的款项有十多亿马克。他们还通过增产化肥,提供农机等办法来增加粮食生产。一九三二年,农业税和利息占农业开支的二十二%,一九三四至一九三五年减免到了十三%。在纳粹政府支持下,农产品自给率从一九三二年的七十五%提高到一九三九年的八十三%。

三是实行农业组织的一体化。

一九三三年九月十三日,纳粹政府建立了“帝国粮食总会”的组织。它管理农业生产、农产品定价和销售活动,有权管理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农业、林业、渔业、园艺生产、农业合作社、农村贸易和食品加工等行业。总会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农民提高粮食产量,集中统一管理农业生产。每个农户除参加“帝国粮食总会”外,还必须加入“销售协会”的组织,它有权规定生产成本、价格、利润率及产品分配等。这样,全部农业事务无一不受到国家的控制。此外,纳粹政权还使用了很多违背客观规律的办法,如推行“逆城市化”政策,力争扩大农业人口;推行“移住计划”,鼓励民众移住到垦区或郊外,耕种田地。为了给战争经济奠定基础和使德国拥有足够的食物,纳粹当局建立了“食品同业公会”。公会集结了各农业公会、手工业公会、农业信贷公司、产销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业食品贸易的部门。但是,这些措施并未能阻止农民逃离农村。

四是将农民固着于土地,制止农业人口外流。

其重要措施之一是于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九日颁布的《世传农庄法》,其中规定:“面积从七.五公顷至一百二十五公顷的世袭农庄既不能充当抵押品,又不得在继承过程中分散,更不准出售和转让”。土地所有者死后只能由长子继承,而其余的儿子只能当兵或另谋出路。为防止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或农工私自逃离农村,纳粹政府坚持以实物工资代替货币工资,认为这是“制止农村人口外流和把农业短工束缚在土地上的最有效的办法。”同时,纳粹政府还颁布法令,严格限制农业劳动力流入到非农业企业。据统计:从事农业(农林牧)的人口由一九三三年的四百六十八万五千人提升到一九三九年的四百九十二万人。

五是推行农业义务劳动制度。一九三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帝国义务劳动法》生效,规定每一个德国男性公民都有义务参加农业劳动,一九三八年二月,该项法令扩及到妇女,并于一九三九年元月四日作出详细规定:凡要求在管理部门、商业部门或某些工业部门工作的青年妇女,都必须先在农场或城市义务劳动一年。

通过一系列措施,纳粹政府基本遏止了德国农业形势的进一步恶化,使德国的农业生产趋于稳定并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德国每年仍要进口两成所需粮食,德国为进口脂肪、动物饲料、食用油等仍需扩大财政赤字以拟补不足。

九、倡导自给自足

一九三七年七月,戈林在柏林国际商会强调指出,如果长期依赖外国或多或少的善意来生活,对于一个自觉民族是不可容忍的。为了加强帝国的工业基础,提高德国的自给程度,纳粹政权采取了很多措施。

首先,全面扩大生产能力。

一九三三至一九三四年,德国的工业投资年均增长十亿帝国马克,一九三八至一九三九年年均增长了四十一亿帝国马克,其中流入到生产资料部门的投资额分别占六十三%和八成。一九三五年即已超过了一九二八至一九二九年创造的最高生产水平,在一九三二至一九三九年,消费品生产增长了一半,生产资料工业生产增加到原来水平的三倍。

其次,加强技术的合理化。

在生产中减少型号,充分利用工业大生产的长处,统一零件,简化修理工作,减少库存量,尽可能采用完善的操作法提高劳动生产力。特别是推行机械化(摩托化),摩托车在德国国民经济中的广泛应用,不仅促进了摩托车本身工业的生产,而是对德国基础设施建设产生了巨大推动。车辆工业在一九三四年高出一九二九年生产高峰的近五成,国家和地方的道路投资比二十年代高峰期增加了一倍。

第三,分散工业生产。

为了减少敌人对德国工业潜力破坏的可能性,采取了分散工业布局的政策,人们开始将生产重点从高度工业化的边境地区(鲁尔、上西里西亚、萨克森)转移到德国中部。在短短几年内,德国中部地区许多部门的生产大大超过了西部地区的水平。

第四,在原料供应方面实现较大的自给率。

为改善工业原料的供应,德国将废物利用和合成制品的生产置于优先的地位。尤其重视生产矿物油、橡胶和纺织原料,使用轻金属代替重金属,制造皮革、非铁金属和脂油的替代品,使用过的油净化后再使用。一九三六至一九四二年,德国铝与合成汽油的产量大约增加了两倍,合成物的产量增加了四倍。德国尽管没有找到新油田,可原油生产的增加比预想的要快,一九四〇年的产量比一九三六年增加一倍,但没有达到原定一八个月内实现油的自给自足的目标。一九三八年,德国生产满足了煤需要量的一百一十六%,钾的一百四十三%,盐的一百一十八%,水泥的一百〇七%,石墨的一百一十一.〇六%。为实现橡胶的自给自足,一方面用旧橡胶制造再生胶,另一方面新建三个大合成橡胶工厂,每个厂拥有二万五千吨生产能力,这将使合成橡胶的生产能力提高到八万吨。然而,德国一九三九年合成橡胶的实际产量只有二万二千吨,三成以上的橡胶仍需进口。

第五,加强战略金属资源的储备。

德国铁矿石严重依赖进口,为确保铁矿石进口渠道畅通,对瑞典,东欧、苏联及拉美进行了战略布控,一九三九年,德国的钢产量约为二千三百万吨,达到了一九二九年的水平;铝的产量达到十九万九千吨,超过四年计划所规定的指标四万吨。铜、锌、铅的冶炼能力也有很大增长。

第六,实现食物的自给自足。

一九三三年九月,纳粹政府公布了帝国食品状况法令。它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批发和零售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并致力于农业的自给自足。其效果是显着的,在耕地面积没有增加、农业劳动力减少、农业人口比重由一九三三年的二十九%下降到一九三九年的二十六%的情况下,农产品的自给率却有所增加。德国一九三七至一九三八年所需粮食有八十九%、肉类有九十五%是本国生产的。

四年计划的自给自足政策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有些目标不切实际,几乎没有达到预期规定,多数铁矿石还得从国外进口;合成汽油也无法达到目标。相对来说,合成橡胶基本达到了计划要求。

十、德国的社会福利政策

在稗斯麦时代,德国就推行了许多社会福利措施。纳粹政府为博取工人的支持,也出台了许多社会福利政策。

首先,开展欢乐产生力量运动。

德国劳工阵线主席莱伊建立了一个“欢乐产生力量”的组织,负责向民众提供一般西方国家的劳动人民还无力问津的文化活动。他扩大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提供休假旅游补贴。除了吸引工人参加棋类、球类、滑雪等娱乐活动外,还控制国内旅游点,修建数千所疗养馆,建造了两艘二万五千吨的船只,作为海上游览之用。“欢乐产生力量”组织的活动规模很大,据官方统计,每年参加活动者有七百多万人,而劳工阵线在一九三七年的会费收入达一亿六千万美元。一时间纳粹报刊和电台广为宣传:以前只有资产阶级才能享受的东西,现在德国工人也成为可能。纳粹政权通过欢乐获得力量活动控制了民众的业余时间。该组织还拥有交响乐队,经常组织工人观看廉价的话剧和歌剧,参观展览会,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接受业务进修。

其次,组织“劳动美化”运动。

“劳动美化”组织负责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希特勒政府命令工业界作出努力,完全消除有毒气体。在鲁尔盆地,许多任务厂被强行安装消除污染的设施。凡新建工厂必须安装防污装置。所有办公室和工作室都必须整齐清洁。据当局于一九四〇年宣布,在劳动美化纲领范围内的工厂里修建了二万四千个盟洗室和更衣室,一千八百个餐厅,一万七千个工厂花园和三千个工厂运动场。

第三,举办各类公益活动。

各地每年在固定日子举行的“大锅饭日”活动更具纳粹特色。每年固定日子在城镇街道和农村广场上,大企业主和工人职员在一起,地主贵族与农民一起,军官与士兵一起,同吃“一锅饭”(也称大锅饭),作为形成民族共同体的象征。纳粹劳工领袖莱伊曾经得意地宣称:“我们是欧洲第一个克服阶级斗争的国家”。

希特勒一上台就宣称,五月一日是国家的法定工人节日,并且提出了口号:“工作光荣,尊重工人!”在全国各地,男女工人都放假一天,进行野餐或集会来庆祝。工人领袖则被邀请去柏林郊外的国际飞机场参加集会,希特勒也会亲自到场致辞。

众所周知的德国“大众汽车”,也是纳粹当局社会协调政策的产物。希特勒声称,纳粹德国要实现“每个德意志职工拥有一辆小轿车”,为此他下令生产一种每辆只售九百九十马克的小轿车。由于私人企业没有能力生产如此廉价的汽车,希特勒便下令筹建一家“国营大众汽车厂”来生产。劳动阵线从成员缴纳的会费中拨出五千万马克,另外要求每人通过“先付款后得货”的分期付款方式,每星期交付五一巧马克,达到七百五十马克时即可获得一张汽车定单号码,由此聚集了大量资金。欧洲战争爆发后,大众汽车厂全部投入军工生产。直到二战结束,该厂重建,刁一开始大批量生产“大众牌”汽车。

十一、德国的人口发展政策

一战使德国失去了一百八十万人。纳粹政府为了使德国人口增长,提出“每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进程就是选择配偶”,“假如你有生育能力,你则不应该过独身生活”,“结婚的意义在于生殖和养育后代”。纳粹的“妇女理论家”奥古斯.特迈尔指出,妇女返回家庭的目的是受孕生子。玛格达.戈培尔是一个金发、高大、有魅力的女人,她成为官方推广的德国妇女气质的理想。她的丈夫—宣传部长戈培尔发表了如下的见解:“妇女的使命是变得美丽,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这绝对不是听上去那样粗俗和不时髦的话。雌鸟为雄鸟打扮自己,为雄鸟孵蛋,作为交换,雄鸟为她寻找食物、提供保护、驱赶来犯之敌。”

为鼓励增加人口,德国以证书形式向每对夫妇发放一千马克婚姻贷款用来购买家具和居住物资。纳粹政府认为,“每个家庭至少得有三至四个孩子才能保障一个民族的存在”。同时,对低收入的多子女家庭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包括发放多子女生活补贴、提供多子女教育津贴、减免多子女家庭税收、为孕妇和婴儿提供社会救济和帮助等。纳粹政府还颁发《德意志多子女母亲荣誉证书》和勋章,证书封面上醒目地标出“世界上最美好的名字是母亲”,“保护德意志母亲是每一位德意志同胞的祟高义务”。政府对生育四至五个孩子的妇女授铜质十字架勋章、生育六至七个孩子的妇女授银质十字架勋章、生育八个或更多孩子的妇女授金质十字架勋章。

纳粹政府主张,结婚和生育“必须保持其纯洁,必须努力做到,只有健康的人才能生儿育女”。第三帝国政府不仅以法令法规强制人口的“健康”发展,而且还淘汰所谓的“无生存价值的生命”,其中包括“全部低劣者和与被理想化的雅利安人相反的深肤色人,遗传病患者、懦弱、不合群、无能、卑贱、非本族的人”。

纳粹政府号召妇女,特别是年青妇女为“元首和民族”而生育。针对妇女解放的思想,纳粹宣传家辩解说:“妇女结婚、返回家庭绝不意味着比男人卑贱,也不能证明其社会地位低下,而恰恰是她们作为母亲的地位和能力使其与男人平等,甚至优越于男人”。在此政策的鼓舞下,德国人口从一九三三年的六千六百〇三万人增加为一九三九年的六千九百四十六万人。

十二、加强经济信息控制

希特勒非常重视经济情报保密,曾在《我的奋斗》一书中说道:“我国的国民经济,时因任意泄露工业上的秘密而蒙受损失”。一九三三年四月十日,德国创建戈林研究所,并成为当时世界上效率最高、准确性最强的情报机构。创建后的十二年里,它监听的电话和破译的电报将近五十万份。这些“产品”影响了德国的经济发展。戈林研究所能破译从梵蒂冈到瑞士的密码;能破译美国波恩公使馆的密码。直到一九四二年,美国才堵住了这一漏洞。

经过帝国领土或附近海域的电缆无一不被研究所搭线截听。一国一记者从德国发出的报导使戈培尔能在一夜之间敌对的外国报纸上作出反应。塞弗特的评估处建立了商品名称和科目的卡片索引,其下属单位“一二一C”对电话谈话或者密码电报中提出的关键性原料,如橡胶、有色金属、木材、新闻纸的情况进行跟踪监视。戈林的秘密情报机构使他对从国际鸡蛋价格到劣质铁矿石产量的一切事情都了如指掌。当法国一个贸易代表团来访时,研究所派出了一个“飞行班”,接管了布里斯托尔饭店的接线台,连他们房间之间的电话都监听。德国情报机构在下午举行的重要谈判之前,将该代表团从国内得到指示可接受的最低价格的底线信息通过横穿柏林的气压管道及时送到财政部。

通过上述措施,纳粹政府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使二十年前惨败的德国重新崛起为欧洲的经济和军事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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