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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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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8 16: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go5868685 于 2013-4-8 17:02 编辑

在所有与申报个人所得税相关的话题中,海外资产的申报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特别是那些在加国境外拥有大量资产的投资或企业家移民,普遍不了解或者难以适应加拿大的税务制度,对海外资产申报的要求和程序不是十分清楚,而且还存在着很多的误解。面对加拿大的纳税申报制度,要将资产收入情况进行清晰的申报,很多人都会觉得头疼。
到底新移民如何在加拿大申报海外资产?海外资产包括哪些内容?申报海外资产的目的是什么?一旦申报了海外资产,是否会被加拿大政府征税?如果漏报海外资产会有什么后果?针对这些新移民关心的问题,我们总结如下:

海外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海外资产是指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在海外所拥有或存放的有形或无形的有价值的资本或资产。它所包括的主要类别有:


    海外现金和存款(包括银行存款﹑汇票﹑商业票据;海外私人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股票); 海外的债权,如他人的欠款﹑公司和政府的债券﹑贷款;海外信托权益; 海外信托权益; 海外的房地产和其他海外资产,如贵金属﹑金银票据﹑期货合同和海外的无形资产等。
  • 个人收藏品,如珠宝﹑艺术品﹑邮票等。

海外资产申报的要求
加拿大税务局并不是要求凡是拥有上述海外资产的居民都需要申报他们的海外资产,而是对海外资产的申报规定了一些具体的要求,加拿大政府在海外资产申报法法例中要求,所有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不一定是加拿大的公民或移民)的海外资产总值超过10万加元就必须向加拿大税务局(CRA)申报。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在下列四种情况下,需要填报海外资产的情况:


    海外资产成本价在10万加元以上; 在海外有持股10%以上的附属企业; 转移或者贷款给海外信托;
  • 由海外信托接受分配或者借款。

在申报海外资产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您在海外的资产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拥有,而是通过在海外的公司拥有,也就是说,您拥有的是海外私人公司或上市公司的10%或以上的股票,那么这部分资产不应当作为您个人的海外资产来进行申报,而是需要将您所拥有的超过10%或以上股份的企业,作为您的海外隶属企业来进行申报。 如果加拿大居民是某一海外信托的受益人,该信托可以是由您或他人设立的,当该信托向您分配利益时,无论该信托的市场价值是否超过10万加元,都需要进行申报,并填写T1142表,即《海外信托分配表》。
  • 海外资产申报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海外资产是以夫妻双方联名而共同享有,应根据夫妻各自的贡献分摊到具体的个人头上,再根据夫妻各自的情况确定是否应该申报。夫妻各自独立申报各自名下的资产.
Hugo 6478622833
email:586868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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