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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应如何通过购买保险来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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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9 21: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众所周知,保险的保障功能是保险的所有功能中最重要、也最独特的功能!保险保障也是一切家庭理财的基础。一个家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购买足够的、保障型的人寿、重病等保险,其它的一切有关财富积累和增长的方式和手段都应该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稳妥的基础之上的。离开了这个基础,任何的理财方式都空中楼阁!所谓保障功能,就是收入的替代功能,即万一在被保人非正常身故或不幸患重病等意外情况下,通过保险赔偿金的形式可以让家庭成员一次性获得一大笔免税资金,这在某种程度上可取代被保人的正常的劳动收入。期限式(Term)保险就是纯保障型的保险类型;终身保险虽然具有延税增值、帮补退休和财富传承等其它功能,但它也同时具有基本的保障功能。有的朋友说,他们夫妻都已购买了足够的Term保险来保护未成年的孩子 ;或者孩子已长大成人、经济独立、已不再需要父母通过保险来进行经济保障了,而且他们也不想通过保险来传承财富和进行退休规划,因此他们也就不需要再购买任何的终身人寿保险了!这话初听起来有一定道理,但细究起来却并合理。其实,即使您并不看重保险的其他功能,但你们夫妻之间也是很有必要通过购买一定的保险来进行互相保护的! 理由简述如下:

首先,如果是终身不要孩子的夫妻,至少应该购买一个JFTD人寿保险来进行相互保护。这样,在任何一方不幸身故时,另一方就可立即得到全部保额的赔偿,从而可以让夫妻存活的一方的生活得到充分保障。虽然购买JFTD要比购买相同保额的任何一份单一保险(即Single Life)要贵,但又比购买相同保额的两份单一保险的总保费要便宜,而且又不会造成浪费。例如,一对都是42岁、标准身体等级的夫妻,需要50人寿保额来进行互相保护。若购买两个单一的保险,则每人各需要购买50万。以购买Canada Life20年保证付清的U.L终身保险为例,则每年需支付的基本保费:先生$8194,太太$7347,合计为$15541夫妻合起来购买50JFTD联合保险,则每年共需付保费$10245,虽然先生或太太单独购买的50万都要贵,但比两份单一保险的总保费还是便宜很多,这样就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因为两份单一保险中肯定有一份的最终受益人是别人(因为没有孩子)而不是他们自己!

其次,对于有孩子的夫妻,即使有了足够的纯保障型的Term保险,也应尽早购买一份终身人寿保险来进行互保 。从经济保障的角度来说,Term保险主要的保障对象是未成年的、特别是年幼的孩子。等到孩子长大成人、经济独立了,父母的保险对孩子的经济保障功能也不一定需要了,Term保险也就完成它的“使命”了。至于还需通过保险来进行退休规划并兼顾传承一笔免税资产给孩子则是另一回事了。但即使投保人并不看重、也不想利用保险的投资、退休及财富传承等这些功能,而且孩子成年后也不需要父母通过保险来为他们提供经济保障了,作为父母的我们,还是需要一定的终身保险来进行夫妻之间的互相保护的。孩子独立成家后,他们在经济上一般将不再依赖我们了,但我们作为父母当然也不想依赖他们,更不想因我们的任何的人生风险而拖累孩子,所以,只有夫妻之间的互相依赖和保护才是唯一正确和明智的方法,这其中就包括通过购买两份单一的人寿保险来进行经济上的互相保护,在万一一方不幸过早身故时,就有一大笔一次性的免税赔偿金赔出来给存活的另一方,用作其经济资助、维持或改善生活;或用作其年老时的治病生活不能自理时的护理费用等情况,让存活的另一方有条件可以更好地生活下去!大家应该能想像得到:在我们年老体衰而且又痛失老伴的人生最艰难时刻,若能获得一笔一次性的免税资金将是多么珍贵和难得!可见,夫妻之间各自拥有一份终身人寿保险来进行互保是多么重要!先“走”的一方将他/她的那份免税险金赔偿给存活的另一方来对其进行经济上的呵护和心灵上的安慰,后“走”的一方则将其保险金赔偿给孩子留作一份礼物和纪念!如果一点都不想留给孩子,那么,此类夫妻同样也可以购买一份JFTD联合保险。需要补充的一点是:Term保险不宜用作夫妻之间的终身互保,因为Term保险虽然在一定的期限内(如20年)价格很便宜,而且保持不变,但在到期需Renew时价格会翻几倍甚至十几倍,若用Renew后的Term保险来进行夫妻之间的互保,代价确实太大,很不合适!所以,夫妻之间无论如何都应购买一定数额的终身人寿保险来进行互保。根据自身的偏好和经济条件,购买U.LW.L都可以。

最后,对于任何的夫妻,都还需要购买一定的重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这也是任何一对相爱而又明智的夫妻进行互保而需要加以考虑、尽快购买的保险。详情请来电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建议。具体请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员,也欢迎与作者联系面谈:资深专业理财顾问、环球百万圆桌会会员、宏泰集团高级保险理财经理、明盛金融总经理马新明 MAX MA电话:647-832-6780.Email: maxmafin678@gmail.com;更多文章请浏览他的保险理财博客Blog.51.ca/u-314419,或关注他的微信公众号: MaxMa_Canada,或加其微信:maxma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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