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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种大麻避过遣返 只因有四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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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09: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中国男子周某卷入一起大型的非法种植大麻案,本应该被遣返。不过,法官仅判他入狱5个半月,令他成功躲过了遣返。由于周某是四个年幼孩子的父亲,所以媒体怀疑法官是出于同情而“法外开恩”,但是法官坚决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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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地英文媒体《温莎星报》(Windsor star)报道,周某现年36岁,出生于中国广东(Canton),2002年随父母从中国移民加拿大。
周某成年后在加拿大结婚,有两个孩子,但是在09年5月,她同妻子离婚,并获得孩子们的抚养权。
2011年,周某又娶了一名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婚后两人搬到了安省温莎(Windsor)。按周某的说法,他需要挣钱养家,又找不到正当工作,于是就伙同他人,在温莎附近的伊萨克斯乡区(Essex County)的Todd Lane 1910号住宅里种大麻。
不久之后,该大麻屋被警方起获,警员在那里发现了692棵大麻植物,并在屋里缴获了8.7公斤的成品大麻。其后,警员顺藤摸瓜将居住在温莎的周某抓获。警 方没有在其区所发现毒品,但是找到一个钥匙牌(key tag)。警员根据这一线索再摸下去,结果在该市的California Ave发现了一个规模更大的大麻屋。
这起案件,是当地有史以来最大的非法种植大麻案。周某及其同伙、一对叶姓的华人父子,被当地警方控以种植大麻、偷电等罪名。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周某头一次触犯法律。在此之前,他曾有两项危险驾驶和两项殴打罪的记录。
按照周某的罪行,检控官希望法庭判处他三年徒刑。
可是周某的律师斯科菲尔德(Kim Schofield)表示,按照联邦法律,如果永久居民犯了刑事罪,被判6个月以上监禁,就必须被遣返,而且没有上诉的权利。一旦周某周先生被迫离境,他 将与家人们(包括4个孩子)分离。此外,他的同居女友(common law spouse)也不能移民加拿大了,因为担保人已被驱逐。
据悉,在保释之后周某同第二任妻子在2012年3月生了一个男孩,然后他们很快分手了。同年秋天,他又和一名持旅游签证的女子同居,并在两年多后也就是2015年1月,又生了一个孩子。加上之前的两个,周某已有了四个孩子。
2016年1月,周某承认了非法种植大麻和偷电两项罪名。同年5月,安省刑事法院裁定,周某被判入狱5个半月(22个星期),离遣返线仅差了半个月。鉴于他之前已服刑大约10个星期,只需要多服刑12周即可。
不过法官威尔宾(Gregory Verbeem)拒绝自己同情周某而“法外开恩”。他说,自己的量刑是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而不是出于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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