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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保险现金值的三种不同处理方式的税务效果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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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 10: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单里的现金值是投保人本人可以动用的钱。人们之所以乐意购买分红保险,除了看重它的保障功能和财富传承功能之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现金值是不断增长的。有的分红保险类型具有较高的保证现金值,它的短线现金值就已经很高,保单生效7-8年就可回本;而有的是专注长线回报的分红保险类型,它的保证现金值很低,由于早期累积的分红还不多,所以它早期的总现金值就不高,但随着累积的分红越来越多,它的中、长线现金值也是相当可观的!而且,每年累积的总分红是以一种复利形式在增长的,所以会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快! 作为分红保单的持有人,您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如下三种不同的方式来合理使用保单中的现金值:一是直接从分红保单中取钱用;二是以PolicyLoan的形式向保险公司借钱用;三是以保单抵押方式向银行借钱用。这三种不同的用钱方式所产生的税务效果是完全不同的,我们今天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第一种方式即直接从分红保单取钱用(Withdraw Cash)是最方便的方式,但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因为这是属于对保单的一种处置,会影响到保单本身的增值速度和效率,而且,所取款项的增值部分要算作当年应税收入(TaxableIncome)。具体地说,这种用钱方式的税务效果是:如果取钱时,总的现金值超过了分红保单的ACB(Adjusted Cost Basis),则所取的钱就需要计算其应税部分,计算的方法是:将ACB按比例分摊到所支取的现金值上面,所支取的现金值减去所分摊的ACB,就是应税收入。例如,如果取钱时分红保单中的总现金值为20万,而保单的ACB为30万,由于总现金值小于ACB,因此,从保单中取钱并不会产生应税收入。如果取钱时总的现金值(如50万)超过了总ACB(如40万),则所取的钱就会产生应税收入。假定取款10万,则按比例分摊的ACB应该是(10/50)*40=8万,所以,应税收入应该是:10-8=2万!这就是直接从保单中取钱用的税务效果。这种方式是不可逆转的,也就是说,取出来的钱是不能再放回去的,因为这是属于对保单的一种PartiallySurrender.

第二种方式即Policy Loan就是以保单中的现金值为依托向保险公司借钱用,分二种情况,一是在保单过了31天的宽限期时还没有收到应缴的保费,保险公司会自动产生一个Policy Loan来为客户续交保费,以保持保单继续有效;二是客户(投保人)主动向保险公司申请一个PolicyLoan来变相使用保单中的现金值以应急需。二种情况下的Policy Loan本质上是一样的,也是一种对保单的处置方式,所以也会产生税务问题,而且二种情况下的税务效果也是一样的:超过保单ACB的Policy Loan额度要全部(而不是按比例)算作当年的TaxableIncome。 例如,如果分红保单中的总现金值为20万,而保单的ACB为30万,Policy Loan为18万,由于policy Loan少于ACB,那么就不会产生应税收入的问题;如果分红保单中的总现金值为30万,而保单的ACB为20万,PolicyLoan还是18万,由于Policy Loan还是少于ACB,则还是不会产生税务问题;但如果Policy Loan为27万,超过了ACB(20万),那么就会产生一个应税收入了,即Taxable income=27-20=7万。当然,若发生的PolicyLoan在当年就还回给了保险公司,则申报当年的税时也就没有这笔应税收入。若当年没有还,则第二年就要申报,但等到哪年再还回去时,又可冲减当年的应税收入。

第三种方式是以保单抵押方式向银行借钱用,英文称作Collateral Loan。这种对分红保单中的现金值的使用方式是比较合理也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在保单的ACB较低甚至变为零、而银行利息也很低、但保单持有人的其它收入却较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而且特别适合于将来以保单现金值作为依托来产生一个连续不断的免税收入以帮补退休的情况。这种方式实际上并没有对保单做任何的处置,所以就不用计缴增值税,不会产生任何的税务后果,而且对保单的增值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分红保单还是按原来的速度在增值,所以,保单持有人最终积累和享用的财富净值也就相对较高;另外,这种方式也不影响用款人的老年福利的享受,因为从银行借的款本质上是一种债务而不算作收入。当然,这种“债务”即借款本金加利息都可以不用偿还,将来以分红保单的不断增长的保险赔偿额来偿还,即:在被保人身故后,银行用获得的免税的保险总赔偿额扣除投保人所借的本金和利息,将剩下的余额留给被保人的后代。详情请来电咨询。
总之,购买了一份分红式保险,将来采用不同的方式用钱所产生的税务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投保人应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作出合理的选择和适当的安排。

(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建议。具体请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员,也欢迎与本文作者联系。马新明Max Ma为资深专业保险理财顾问,环球百万圆桌会员,对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进行过长期、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并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电话647-832-6780Email: maxmafin678@gmail.com;更多相关文章请浏览作者的保险理财博客:Blog.51.ca/u-314419,或关注他的公众号: MaxMa_Canada,或加其微信:maxma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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